法讯|千佛塔寺第四期“清明追思超拔孝亲”佛七
2017-03-20 17:58: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千佛塔寺为超度冥阳两界众生共同离苦得乐,定于清明节4月4日至10日(农历三月初八日至十四日),按南山寺仪轨,以上仁下焕法师为主七导师,在念佛堂举办“清明追思超拔孝亲”佛七法会。
 
佛七法会即将开坛,呼吁大家,踊跃来念佛堂参加佛七法会,念佛共修,唯有大家的参与和护持,才能令念佛共修活动持久发展,令念佛法门在梅州兴盛起来,希望广大莲友积极的参加,并且带动更多的人过来护持,带动起梅州的居士发起长远心,一起念佛,令梅州千佛塔寺念佛堂的佛号声不断,令一切众生受益。
 
 
诚望广大善信、四众弟子、踊跃参加、不限性别,年龄在15岁以上能随众者。另向全国招收短期或长期的义工,要求身体健康,不限性别,年龄在60岁以下的人士报名。愿大众共享法喜、同沾法益。
 
报名及录取
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13411232999(陈居士)  
邮       箱:920861584@qq.com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至寺内床位满额为止。
 
报到时间:
2017年4月3日(周一8:30-17:00)

报名须知
因报名人员较多,请务必填写微信报名表或将报名信息发送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电话或短信报名,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如您临时有事,报名后无法到寺参加法会,请及时发短信通知寺院,把房间留给能到寺的道友。
1.凡经审核录取的外地学员,千佛塔提供食宿(随缘乐助)及学习资料;
2.学员须严格遵行千佛塔规章制度及常住规矩,念佛期间,一律素食;
3.不遵守各项规约者,经三次劝阻无效,取消继续学习资格。
4.特别注意事项:以下几种情况不予接待
1)法会对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同修(如:狂躁症等)不予留住。如有家属或朋友是精神障碍以及吸毒人员,可以把障碍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现住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带过来在法会康复组做好登记交由法会处理。严重精神障碍和吸毒人员不能来参加法会。如果已经到来,做好登记后必须回家。
2)患有精神障碍、癌症、肿瘤的同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如果隐瞒被发现,不予留住。
3)精神障碍、抑郁症、附体患者,没有直系同性别家属陪同,不予留住。
4) 重症患者(所有的癌症、肿瘤、偏瘫、瘫痪、白血病、尿毒症、意外伤(车祸后遗症)等)必须要有家属陪同;若须家人照顾者,必须是同性别家属才予留住。重症患者必须要有户口本才予接待。(家属不能让障碍者单独留在寺庙,如有发现,不予留住。)
5) 没有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者不予留住。
6)年龄超过75岁以上,要有直系亲属的陪同或者有75岁以下同修的担保,否则,不予留宿。
7)六个月以上的孕妇不予留住;怀孕六个月以内,没有直系家属陪同者不予留住。
8)15岁以下儿童不予留住。
9)没有信仰,被家人骗来或被逼来寺院者,不予留住。
报到须知
 
 报到时间:
    2017年4月3日(周一8:30-17:00)
注:外地学员需要提前一天报到安排住宿。

 报到地点:
念佛堂门前。
 
重要提示:
需要住宿的学员请携带身份证、个人换洗衣物、洗漱用品、水杯等个人生活用品。

报名方式
请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或将报名信息发送邮箱、短信,亦可到本寺客堂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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